《工人日报》(2016年12月13日 01版)
本报讯 (记者毛浓曦)截至12月10日,陕西省人社厅、发改委、公安厅、总工会等12个部门已分别与各自包抓的市(区)进行对接,联合重拳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。
“随着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,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和工资结算高峰,预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将易发多发,其他行业欠薪问题也会凸显。”陕西省人社厅厅长冯力军说,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。为此,12月6日,陕西省12部门召开视频会议,推出多层治理手段,力争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形成有力保障,防止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反弹和集中爆发。
在排除预防上,从12月起到2017年春节前,对所有建筑、市政、交通、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、餐饮服务等企业逐户排查;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全面排查,对2016年以来曾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,逐一重点排查,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欠薪隐患,建立工作台账,明确专人负责,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限时化解,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;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,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由于政府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。
在接待投诉上,从2017年1月3日至26日,市和县(区)两级12个部门实行“一厅式”集中办公,联合接待农民工,快速高效处理农民工投诉的克扣拖欠工资问题。
在加大处罚上,对核查确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依法责令限期支付,逾期仍不支付的,加付赔偿金并予以适当处罚;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的企业,记入违法失信“黑名单”,使欠薪企业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。
在争议调解上,充分发挥企业和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,努力把争议解决在企业;畅通劳动争议处理“绿色通道”,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受理、优先开庭、及时裁决,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争议,当天立案、尽早结案。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,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。
此外,陕西省正在建设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,如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,尽快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变更为建设单位,完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等。
评论